准格尔旗人民检察院 开展“法润草原·检察情怀
—— 2018送法进校园”活动
近日,准格尔旗人民检察院深入准格尔旗民族小学开展普法行动,拉开了该院“法润草原·检察情怀——2018送法进基层”活动序幕。
该院与准格尔旗民族小学进行了座谈,了解了学校学法用法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的同时,向学校介绍了检察机关的职能以及我院普法的形式,表示将续通过开展送法进校园、以案释法,普法讲座、救助被侵害的未成年人等形式多样的方式方法,引导未成年人远离犯罪,预防犯罪侵害,为其健康成长共筑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保护体系。会上,我院还为民小赠送了《普法宣传教育丛书(蒙古文)》,并现场有针对性对校园内存在的法律方面的疑问进行了解答。
“普法进校园”是准格尔旗检察院“法润草原·检察情怀——2018送法进基层”活动的开始,也是检察机关服务基层的新起点。下一步,我院将此为契机,确保覆盖辖区内所有苏木、嘎查、草原书屋、蒙语学校。同时,我院将结合工作实际,创新工作方法,开展形式多样的送法活动,构建法律服务的常态化工作机制,搭建起检民沟通交流的平台,传播检察正能量,发挥检察机关应有的作用。
(内蒙古准格尔旗人民检察院 马引霞供稿)
准格尔旗人民检察院
借力普法宣传助力精准扶贫
为解决贫困群众的法律疑惑,持续做好精准扶贫工作,近日,准格尔旗人民检察院干警利用法律宣传助力精准扶贫。检察干警们热情接待村民咨询,耐心细致地为村民答民事、刑事方面的法律疑惑。干警们向村民群众发放通俗易懂的关于扶贫领域的法治宣传资料100余册,宣传法律知识30余条。同时,干警们还与村民热情攀谈,了解惠农政策落实情况,提高当地村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增强他们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
除普法活动外,该院干警进驻帮扶村屯开展精准扶贫工作时,也利用贴近基层与群众密切联系的便利条件,为广大贫困户生活中遇到的具体法律问题提出了处理建议,充分发挥检察正能量,为群众排忧解难,助力精准扶贫。
(内蒙古准格尔旗人民检察院 马引霞供稿)
内蒙古准格尔旗检察院召开检委会子系统上线专场培训会
近日,根据上级院关于做好检委会子系统相关文件的要求,内蒙古准格尔旗检察院检委办为本院委员举办了子系统上线专场培训会,检委办干警通过理论讲解与实际演练相结合的方式,详细讲解了检委会子系统流程指引、操作方式及注意事项,并带领委员对测试系统进行实际操作,提高委员的系统操作熟练程度,为确保检委会子系统能够稳步推进、有效运行打好基础。
(内蒙古准格尔旗人民检察院 马引霞供稿)
准格尔旗人民检察院
多措并举促检察建议发展
2018年以来 ,准格尔旗人民人民不断强化检察建议调查研究,多措并举提升检察建议在发挥法律监督职能方面的效能。
提高文书质量,增强检察建议的针对性。要求各业务员部门的部门深入剖析被建议单位存在的管理漏洞与发案之间的因果关系,仅仅围绕具体的事实展开论证、进行说理,增强说理的逻辑性,做到主次分明、详略得当、措辞严谨、用于规范,从而提高检察建议的说服力,从内容上触动被建议单位,引起应有的重视。具体制作检察建议的承办人则应当重视检察建议的制作,紧紧抓住关键问题,提高检察建议内容的针对性和措施的可操作性。分管检察长及各部门负责人必须加强对检察建议的审核,对那些不提及具体问题,措施可行性差的检察建议,宁缺毋滥,加强检察建议质量把关,提升检察建议整体水平。
严格制作程序,增强检察建议的规范性。对检察建议书的撰写严格按照高检院法律文书格式样本制作,实行检察建议审批制度、检察建议登记备案制度和检察建议双向沟通制度,保证检察建议书的质量。统一检察建议文书样式,规范检察建议文书回复要求。文书制作不规范、内容不完善是检察建议回复情况不理想的重要原因。对此,必须进一步规范检察建议的制作。一方面,要统一检察建议文书样式,确保检察建议内容齐备,制作规范;另一方面,要规范检察建议的回复期限要求,一般情况下,应当统一明确要求被建议单位在一个月内回复,并写明回函的地址和部门。对向公安机关和人民法院等单位提出的涉及诉讼监督或者其他问题解决周期较长的检察建议,可以将检察建议回复的周期适当延长,以利于检察建议的有效采纳和落实。
抓好督促落实,增强检察建议的实效性。加强跟踪回访,及时了解被建议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对于接收单位认为建议正确,愿意接受建议的,要与其共同探讨研究落实的具体措施,积极协助其整改完善。对于未及时回复落实情况的单位,要积极走访座谈了解原因,如果建议本身不妥,检察机关要及时纠正错误,如果建议本身没有问题而被建议单位拒不接受的,可以依法建议其主管部门督促落实。同时,检察机关收到被建议单位的回复后,应当组织人员对被建议单位进行回访,考察建议的落实情况,在必要的时候,还可以与被建议单位建立联系机制,进一步扩大检察建议的后续影响作用。
(内蒙古准格尔旗人民检察院 马引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