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西哥替代能源相关发展计划
1.大规模替代能源发展计划
(1)墨国财政部及能源部提出「大规模替代能源发展计画」,由全球环境基金(GEF)提供2500万美元之赠款,并由墨国财政部及能源部与世界银行(World Bank)签署发展该计画之合约。
(2)该计划二项主要目标为:减少墨国由电力能源排放影响温室效应之气体,以及改善发展替代能源之技术及运用替代能源之市场障碍。
(3)发展生产101 MW之风力发电厂,称为「La Venda III」风力发电厂,将整合电力网及学习设立风力发电厂计画之经验。
(4)2500万美元之运用:2040万美元用于奖励发电以降低电力成本;390万美元用于技术协助;70万美元为计画之管理费用。
2.设立替代能源发展计划之单一窗口
简化及整合替代能源投资计画之申请及实行手续,以促进替代能源计画之投资。
3.小型水电发展计划
(1)设立「替代能源利用及能源转化融资法」(LAERFTE),以促进替代能源技术之运用;能源来源多样化及增加替代能源之供应等
(2)设立微小电力发展计划,促进社区之生产力发展
(3)利用当地区之水力资源发展替代能源计画
(4)在现有法令内,允许使用部份地方税收所得发展替代能源计画
(5)预计在32个地区设立约300KW之发电量
(6)预估每年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约800吨
4.乡市镇洁淨电力能源自足计画
(1)在乡市镇整合小型水电发展计画、光电系统、生质能源、微小风力发电、地热等,以共同发电。
(2)发展交易模式
(3)设立小型融资架构,以利每个计画可单独融资
(4)设立乡市镇电力计画之营运及维护等管理模式,并利其个别之营利收入
5.公共机关洁淨能源计划
(1)对联邦政府之办公大楼提供替代能源,使其电力可自给自足,并节省大楼之用电量
(2)透过使用太阳能累积不同发电技术及智能
(3)达到可供尖峰用电量为2.4 MW之能力
(4)年发电量可达3.5 GWh
(5)20年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达3万5000吨
(6)后续阶段,将替代能源运用至其他单位
(7)将光电系统运用到墨国其他政府机关之办公大楼
6.偏远地区电力计划
在偏远地区设立替代能源发电机组,提供发电250 W或相同发电量之光电板或太阳能板,供给住户12 V之电力。例如,在墨国最穷的Chiapas州,有10,183个社区,60%缺电,此电力计画则在提供每个家庭250 W或相同发电量之组合,包括电池及省电灯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