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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应承担节能减排重任

2016-12-28 09:06栏目: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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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在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中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和不容推卸的责任。”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山东莱芜钢铁集团公司总经理李名岷说。

  谈起国有企业的责任,这位来自特大型钢铁企业的代表郑重地说,“国有企业是共和国的长子,是国民经济发展的脊梁。从这个角度理解,国有企业在节能、环保和发展循环经济方面的责任十分重大,说多重都不过分。”李名岷强调说,“要重新定位企业家角色,定好位才能尽责任。”

  “十五”以来,莱钢在初步做大的过程中,始终不忘自己的社会责任,2000年着手循环经济理论研究,2001年确立《莱钢建设生态化钢厂》课题,先后投入21.72亿元用于环境建设和发展循环经济,成为行业内发展循环经济最早的企业之一。

  李名岷说:“十五”以来,莱钢高标准推广应用国际先进清洁生产技术和污染治理技术,“三干”技术、粒煤喷吹等十几项行业新技术得到了成功推广应用,大大提高了设备运行效率,提升了技术经济指标水平,降低了资源能源消耗,从源头上控制环境污染。“十一五”期间,莱钢适应结构调整和转变增长方式的要求,投资重点转向工艺设备配套改造、产品深加工和循环经济项目。莱钢将抓住节水、节能、节材、节地等关键环节,重点抓好“三个循环链”建设,即气体和余热余能回收利用循环链、工业用水循环链和固体废弃物再利用循环链,不断提高资源能源综合利用水平;搞好能源管理,提高余热余能利用水平。争取用3年时间,把莱钢建成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一流钢铁生态工业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