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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将火电等环评审批权下放至省

2016-12-28 09:06栏目: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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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8,环保部发布《环境保护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5年本)》,调整环评建设项目目录。火电站、热电站、炼铁炼钢、有色冶炼、国家高速公路、汽车、大型主题公园等项目的环评审批权,由环保部下放至各省环保部门。

  竣工环保验收,同样依照该目录执行,已由环保部审批环评的建设项目,在验收时,则是环保部委托所在地省级环保部门验收。

  根据该目录,目前由环保部负责审批的建设项目包括:跨界河流水利工程、核电站、新增年产120万吨以上煤矿、跨界油气管网、新建机场、特大型主题公园等。

  环评审批权下放是近年“简政”趋势。不止中央至省,一些省份如浙江、四川也将部分审批权下放至市、县。

  2013年,环保部下放环评审批权限的建设项目共25项,主要是基础设施类和环境影响较小的项目,如分布式燃气发电、城市快速轨道交通、扩建民用机场、抽水蓄能电站等项目。

据环保部负责人介绍,这些项目的环评审批权限下放后,将有利于调动地方积极性,缩短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