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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宣布新环保法实施两月共罚款723万元

2016-12-28 09:06栏目: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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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日,环保部副部长潘岳通报新《环保法》生效以来的执行进度:按日计罚案件共计15件,个案最高罚款数额为190万元,罚款总金额为723万元。
  新法实施两个月整,查封、扣押案共136件,限产、停产案共122件,移送行政拘留共107起。潘岳表示,新法赋予环保部门更多行政执法权力,去年底《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明确要求,地方政府在经费、装备、人员素质等方面保障环保执法需要。
  目前,最高法院在全国18个省设立了382个环保法庭、合议庭或巡回法庭。审理的公益诉讼案件中包括江苏省6化工企业的“天价环境公益诉讼案”,要求其承担1.6亿元的环境修复费。
  环保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别涛表示,今后按日计罚得来的高额罚款,都会要求企业选择第三方治污或自主修复的方式,在期限内修复;如逾期将承担成倍的利息罚款。另外别涛也强调,环保执法能力的加强也在于一视同仁,今后存在超排的上市公司也要承担相应的环境风险,不会只查“小鱼小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