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加快登封市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知识和年龄结构,促进该市教育事业快速健康发展,经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7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
二、招聘计划
2013年我市计划招聘高中教师22名,职业中专教师2名,乡镇中小学教师15名,乡镇幼儿园教师31名。报名人数和岗位招聘名额比例低于3:1(幼儿园教师岗位低于2:1)的,按比例递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人数。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为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素能测评(笔试和面试)、体检、政审考察、拟聘公示、聘用上岗七个环节。招聘工作由登封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登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教体局组织实施。
四、报名资格和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二)报名时已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有关证件(本公告另有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郑州市户籍(在郑州市(包括(县、市、区)服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进社区,服务农村”大学生、大学生村干部除外)。
(五)合同期满且符合报名条件的特岗教师。
(六)应聘高中、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的人员应具备国家普通高等学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与招聘岗位相同的专业。应聘乡镇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的人员应具备国家普通高等学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且与招聘岗位相同的专业。
(七)报考高中、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乡镇中小学教师岗位须具有相应岗位级别及以上学段的教师资格证(报考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专业课的,没有教师资格证也可报考,但必须参加2013年面向社会的教师资格认定,并在今年12月30日以前获得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办理聘用、入编手续)。报考幼儿教师岗位须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
(八)应聘人员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不一致时,可凭教师资格证标注的任教学科报考相应岗位。
(九)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信息一经确认,不允许更改。报名采取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
(十)聘用后能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十一)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律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5、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6、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招聘条件的,随时取消考生考试招聘资格。
五、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时间为8月6日—8月8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30)。报名地点:登封市中岳大街中段市人力资源市场二楼东大厅。联系电话:0371——62882903 62818829 62831802
六、报名时须提供材料
1.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已申请教师资格证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注明学段和专业的教师资格证证明);
2.身份证、户口本;
3.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3张;
4.就业报到证(应届毕业生可携带就业协议书和学校证明;已过自主择业期的毕业生需携带人事代理合同书;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须提供入编证明及现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
5.考务费42元/人。农村绝对贫困家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缴笔试考务费(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考生提供的材料除学校或单位证明须提交原件外,其他材料须查验原件并交存复印件1份。
七、素能测评内容及程序
1、素能测评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素能测评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考生总成绩按此标准加总,成绩末位四舍五入。按招聘岗位规定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时,笔试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的考生一并进入面试。
2、笔试时间、地点及内容
笔试时间、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持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驾驶证、毕业证、户口本等)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考试主要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新课程理念以及担任教师应具备的相关知识,满分为100分。
凡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河南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者,在郑州市(包括县、市、区)参加“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干部”及“进社区、服务农村”的大学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且服务期满未超过三年,符合报考条件者笔试原始成绩加5分。上述人员在报名期间须提交服务证书、“大学生村干部”合同书和年度考核表、基层服务单位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3、面试时间、地点及考试内容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招聘岗位名额为1人、2人和3人以上(含3人)的,分别按招聘岗位设置数1:2、1:1.5和1: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以试讲、答辩方式考察应聘者学科知识、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时当场宣布。
八、体检
招聘岗位设置数为1人、2人和3人以上(含3人)的,分别按岗位设置数的1:2、1:1.5和1:1.2的比例,按素能测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依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执行。
九、政审与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拟招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确定政审与考察对象。政审考察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聘用。空缺名额由进入体检并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素能测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如果招聘岗位名额末位出现素能测评成绩并列的,末位成绩并列的考生进行加试,加试采用面试(试讲)方式,最后按加试成绩确定拟聘用人员。
十、拟聘公示
体检和政审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十一、聘用上岗
1、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待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报请市政府批准后,由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分配到各设岗学校,市人社和编制部门按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程序办理手续。
2、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二、其他事项
1、报名至聘用的各个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2、笔试成绩、符合加分条件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素能测评成绩、进入考察(政审)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等有关事项均在登封市政府网站、登封市人社局网站、登封市教体局网站公布。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本方案由登封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登封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