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社会经济第一网

新疆下发通知促高校毕业生就业

2016-12-28 10:02栏目:资讯
TAG:

又到一年毕业季,为进一步做好讯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自治区下发的《关于做好2013年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要求,从2013年起,对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将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
    具体补助办法将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等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全区组织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力争使每一名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年底前实现就业或参加到就业准备活动中。各地还要建立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信息登记制度,摸清就业服务需求,并按户籍地层层分解,有针对性地提供就业跟踪服务。
    与此同时,协调对口援疆省市,组织用人单位面向受援地高校毕业生开展各类招聘活动,纳入援疆省市就业扶持政策范围。
    继续阅读
    应届生就业率要达85%以上
    该通知要求,力争到今年年底,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85%以上。为了达到这个目标,各地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列入政府绩效考核内容。各高校要继续实施毕业生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观念教育引导,积极做好就业指导服务。
    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
    对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中小企业,实施技术改造或改扩建项目的,自治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予以支持。
    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对到乡镇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类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在职称评审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在乡镇机关、事业单位或村工作满2年且继续在本县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纳入县级保障性住房的范围。扩大基层就业服务项目招募规模,落实和完善生活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措施,促进服务期满大学生就业。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岗计划,选拔一批高校毕业生到乡镇担任特岗人员。事业单位新招用工作人员时要确定一定比例的职位,从企业、基层就业服务项目高校毕业生中招录招聘。
    推动毕业生自主创业
    近年来,毕业后不去“打工”,而选择自己当“老板”,从而走向成功之路的大学毕业生层出不穷。为了鼓励高校毕业生选择自主创业,该通知要求,鼓励毕业生国家和自治区优先发展的科技型、资源综合利用型、智力密集型企业,支持通过网络创业带动就业。高校毕业生在自治区创业孵化基地和国家级开发区(园区)创办企业,其新建、技改项目由自治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予以支持。
    另外,鼓励在校生积极参加创业教育和创业实践活动。讯将继续实施“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计划”,并且从今年开始,将创业培训补贴政策期限从目前的毕业年度调整为毕业学年,即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