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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云南丽江市“三支一扶”招募面试方案

2016-12-28 10:02栏目: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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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做好2013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发〔2013〕100号)要求及云南省2013年三支一扶大学生招募公告,现经丽江市“三支一扶”招募管理办公室研究决定,对我市“三支一扶”招募面试等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面试工作

(一)我市“三支一扶”面试工作采用市直统一安排、部署、指导、检查,各县(区)人社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二)根据省厅要求,我市最低招募笔试分数控制线:支教岗位60分,支农岗位50分,支医岗位45分。

(三)面试名单详见:《云南省2013年三支一扶大学生招募录取分数线及面试人员名的公告》。

(四)各县(区)面试时间在7月8日至7月15日内组织。各县(区)三支一扶管理办公室在确定面试时间后,提前7日电话通知符合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面试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联系人。对因联系方式变动,在资格复审结束前仍无法取得联系,未能进行资格复审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

(五)我市“三支一扶”面试工作根据空岗情况在最低控制线内按照1∶2的比例组织面试,不足1∶2的岗位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在按照1:2的比例进行面试时,如果成绩相同,超出1:2比例时,相同成绩人员同时进入面试。

(六)各县(区)在组织“三支一扶”面试前要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面试人员需按《云南省2013年三支一扶大学生招募公告》的相关要求提供如下材料:《云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一式三份、近期免冠一寸白底彩照三张、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持学历、学位证书)、户籍证明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应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如:支教岗位必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在资格复审过程中,如不能提供相应证件或不符合《云南省2013年三支一扶大学生招募公告》报名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为避免面试人员来回奔波,各区县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统一安排在面试前两天内进行,在面试前一天内尚未进行资格复核及不能提交相关证件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对取消面试资格及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的岗位,面试人员不再递补。


(七)在面试前一天下午,各县(区)集中面试人员,统一告知面试人员面试地点及面试相关要求。

(八)各县(区)在组织面试后,根据岗位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用,综合成绩采用如下方法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得分高低依次排序,提出拟招募人选,拟招募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九)面试注意事项:面试人员需持身份证(户口册)、准考证进入考场;面试人员采用抽签决定面试顺序的方式进行;在面试过程中,面试人员不得泄露自己姓名及家庭成员信息,否则面试成绩无效。

二、体检上报及公示工作

(一)各县(区)在面试结束的三天内,统一组织拟招募人员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二)各县(区)在7月15日前,将体检合格人员名单报市三支一扶管理办公室。市三支一扶管理办公室汇总后上报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审核。

(三)7月15日至7月21日,由省“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对拟招募人选名单进行审核,并在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

三、招募上岗工作

(一)培训上岗。根据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审核确定的招募人员名单,各县(区)在8月22日至8月26日组织招募“三支一扶”人员进行上岗培训,明确服务岗位。

(二)签订协议( 8月31日前)。由县(区)级“三支一扶”办公室组织招募人员与服务单位签订《云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