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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见习,为大学毕业生就业搭建桥梁

2016-12-28 10:02栏目: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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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光我们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内,就有7名就业见习大学毕业生。”江西省赣州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局长吴玉明介绍说: “这7名见习生中,有去年来的,也有今年两个月前刚来的。”据了解,自2009年以来,包括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在内,赣州市已确定了956个大学毕业生见习基地,已有上万名大学毕业生走进了各相关见习基地见习。

  为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赣州市政府从2009年开始,先后出台了 《关于促进大学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 《关于印发赣州市大学毕业生就业创业见习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等一系列促进大学毕业生就业创业见习的政策措施。按照规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的主要对象是具有当地常住户口,年龄在18岁至25岁 (特殊情况可放宽至30岁),自愿提出见习申请的未就业或已办理了失业登记手续的高校毕业生。见习时间为3个月至6个月、最长不超过1年。

  据了解,赣州市每年将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建设和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作为民生工程指标,下达到全市的各个县区,并建立了由市人社局牵头,财政、教育等相关部门参加的联系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和分析大学毕业生在见习期间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市教育局毕业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见习人员的报名以及大学生见习公寓的管理和分配,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则负责见习基地的建立、见习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见习资金的拨付。见习公告通过包括赣州市政府网站等网络媒介统一发布。

  在选择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方面,吴玉明介绍说: “只要能提供见习岗位、符合毕业生实际需要、有利于发挥见习毕业生专业特长的单位,都可以提出申请成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据了解,在赣州市目前已建立的见习基地中,行政事业单位的见习基地占到了70%。

  1987年出生的肖丽涛于2009年大学毕业后提出就业见习申请,并于同年7月成为赣州市再就业小额贷款信用担保中心的一名见习大学毕业生。就业见习期间,她通过公务员考试成为南昌市卫生管理监督所的一名在编工作人员。 “在见习工作中,我积累了许多社会实践经验,这些都对我现在的工作很有帮助。”肖丽涛说。

  赣州市要求,各见习单位在做好见习期满高校毕业生见习鉴定工作的基础上,鼓励见习单位正式聘用优秀见习生,对参加见习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将为不少于1/3的见习大学生解决在县属和镇、街道事业单位的编制问题。其中,作为 “首批全国百家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国家级示范单位”的中国银行赣州分行,从2010年起先后分5批接收应届高校毕业见习生123名,见习后被该行择优聘用的有72人,留用率达到59%。目前,中国银行赣州分行又接收了30名高校毕业生见习。

  为解决高校毕业生在赣州见习期间的住宿问题,赣州市还在全国率先启动了大学生公寓建设,并出台了《赣州市大学毕业生公寓建设管理实施方案》。其中,他们将原市水利局办公楼改建成为大学生公寓后,房间达到63个,床位共有150张。出租对象是面向在市直单位见习的大学毕业生。房间租金每人每月最高不得超过300元。吴玉明说: “我们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现在为每名见习大学生提供的公寓房,含管理费、房租等费用在内,每人每月只需花费120元至1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