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项措施助就业 困难人员再就业复制链接 打印
2016-12-28 10:02栏目:资讯
47岁的王女士之前在一公司担任人事一职,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后,有就业愿望但一直难以再就业。在沙头街劳动保障中心的建议下,她参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培训班,经考核合格取得了资格证书,近日已实现灵活就业。
今年以来,沙头街劳动保障中心积极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为就业困难人员扩大就业渠道,拓展就业空间,制定了三项重要措施,并加以落实。一是开展摸查工作,收集空岗信息。开展就业困难人员摸查工作,了解他们的就业意向。同时根据他们的就业意向,收集适合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空岗信息,为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二是积极开展再就业援助月宣传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向每一位有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提供政策咨询、就业信息等,形成联动式宣传效应,扩大社会影响面,营造全社会都来关心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的良好氛围。三是以市场为导向加强就业困难人员培训。确立技能培训项目,向每一位愿意接受技能培训的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培训机会,提升其再就业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