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山东省烟台福山区事业单位招聘169人公告
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和《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烟人〔2007〕58号)规定,2013年烟台市福山区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69名(岗位要求详见附表)。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纪守法,勤奋敬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其他报考人员报考除岗位另有要求外,须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具有招聘岗位两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可放宽到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后,可报考招聘同等学历层次的岗位。
(六)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烟台市生源参加我省招募或外地生源参加烟台市招募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选派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的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基层服务毕业生”),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服务期满两年、年度考核合格、3年内(2009年、2010年、2011年招募和选派)应聘的,可报考面向基层服务毕业生招聘岗位。
报考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须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公开招聘人员的回避问题,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的通知》(中组发〔2011〕31号)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单位或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009年以来在各级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参加报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报考条件参加招考。
二、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初审、现场缴费的方式进行。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的规定,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当场缴费,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一)报名时间与地点
1、报名时间:2013年9月13日—9月15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烟台市福山区人力资源市场(福山区福海路152号,原劳动局大楼一楼大厅内)。
(二)具体要求
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交填写完整的《烟台市福山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亲笔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需在半岛制造业人才网上下载并填写近期一寸同底版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以及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带有出生日期的户籍证明)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同时提交下列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择业期内未派遣的毕业生须提交毕业生就业主管机关签发的报到证,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还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2、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实行集体人事代理的,除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信外,还须人事代理机构出具人事代理证明信;实行个人人事代理的,由人事代理机构出具个人人事代理证明信。证明信式样附后)等。
3、招考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如:岗位工作年限证明、有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本次招聘要求:“岗位工作年限”为人事档案在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部门管理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金的工作时间,报考人员人事档案未在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部门管理或未按规定足额缴纳社会保险金的,不认可其相关工作年限。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计算为工作年限。工作年限按实年计算,截止日为2013年9月30日。
4、符合条件的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手续。
5、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免收考务费。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没有《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的,城市低保人员可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特困大学生可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
6、符合条件的基层服务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还须出具县级以上组织、人社(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人员还须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级以上组织、人社(人事)部门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还须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
未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三)其它事项
1、报名结束后,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定向招聘岗位核减的招聘计划相应调整到非定向招聘岗位。个别紧缺专业或特殊人才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可适当放宽报名条件或报考比例。
2、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取消核减情况以及笔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在半岛制造业人才网上公布。
三、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工作的全过程。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无论招考工作进行到何阶段,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