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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鹰潭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6-12-28 10:03栏目: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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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大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切实加强我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国家和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鹰潭市2013年度市、县(市、区)、乡镇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48名,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现江西公务员考试网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要原则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和江西省委组织部、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县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由设区市统一组织的通知》(赣人社字〔2011〕493号)精神,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不断提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水平,为鹰潭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二、报考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试用期内尚未转正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情形。
  (二)岗位条件
  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详见《2013年鹰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招聘专业条件设置参照《江西省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目录》)。其中报考人员年龄需在18周岁以上,年龄和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1日(年龄计算:如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3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年龄以此类推),工作经历年限计算采取周年计算法。如“两年以上”是指必须满两周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注册时间为2013年9月3日8:30至9月9日17:30。报名网站为鹰潭市人事考试网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网上报名步骤如下: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登录鹰潭市人事考试网查看用人单位岗位,然后点击鹰潭市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招聘网上报名入口,如实填写《鹰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上传本人近期(六个月以内)电子照片进行网上注册,并记下系统生成的报名序号(应聘人员报名序号及身份证号码将作为本人的登录标识),提交信息。网上报名只对应聘人员上传的照片进行审核,不再审查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考生报考应认真核对自身条件与所报考岗位是否相符,如填报不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所造成的后果自负。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考制度,应聘人员在报考时要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诚信报考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网上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应先向有关部门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事业单位公共类岗位面试前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或聘用。卫生专业类岗位在体检前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不得进入体检等下一个环节。二是应聘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或聘用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己承担。三是应聘人员应遵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政策,履行各项义务,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
  2、网上缴费。报名人员在通过网上报名照片审核后,于2013年9月3日8:30至9月9日17:3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缴费,公共类岗位笔试报名费为50元/人(笔试),卫生专业岗位笔试为100元/人(两科)。本次考试缴费采用网上付费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收费点,报考人员需开通网上银行方能支付报名费用。网上未缴费成功者,报名无效。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要求至少达到3:1。
  3、网上改报。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未达到3:1比例的,则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并于9月11日8:30在鹰潭市人事考试网公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在9月12日8:30—17:30时间内选择已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进行一次网上改报,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实行网上退费。
  4、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13年10月14日8:30 – 10月18日17:30。
  (二)考试
  公共类事业单位岗位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事业单位综合基础知识;卫生专业的事业单位岗位采取笔试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事业单位综合基础知识和卫生专业知识。
  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公共类事业单位岗位按本次市、县(市、区)、乡(镇)三个层次岗位实际参考人员笔试成绩的平均分分别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凡考生笔试成绩低于本人报考岗位层次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面试对象;卫生专业的事业单位岗位按本次市、县(市、区)、乡(镇)三个层次岗位实际参考人员笔试与专业知识测试成绩之和的平均分分别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凡考生笔试成绩低于本人报考岗位层次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体检、考核对象。
  笔试:
  1、笔试由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笔试时间为2013年10月19日上午9:00—11:00,下午卫生专业测试时间为2:00—4:00。考点设在市本级。
  2、笔试科目为《事业单位综合基础知识》,题型为客观题,采取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事业单位综合基础知识科目考试范围主要为政治理论、时事、法律基础知识、经济管理、科技常识和人文地理等。
  3、考生应考注意事项。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并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擦,不得携带计算器。遗失(过期)身份证者,考前持贴有与报名表同底照片的公安机关户籍证明,到鹰潭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准考手续。
  4、考生可登录鹰潭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5、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由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综合类事业单位面试前和卫生专业的事业单位专业岗位知识测试后的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统一规定。在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笔试准考证、招聘岗位要求的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一寸彩照2张以及《鹰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下列人员还需提供如下材料:
  岗位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中)等学校学习经历的,应聘人员须出具报到证或人事档案存放部门的证明(须注明是否为全日制普通高(中)等院校毕业生);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按岗位要求的学历,应聘人员还须提供毕业后的工作经历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4)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卫生专业的事业单位岗位专业知识测试:
  1、专业知识测试统一由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测试内容为本岗位所需要的卫生专业基础知识,考试试卷分为综合、临床、护理三个类别分别命题。
  2、专业知识测试科目分类:
  (1)医学综合类别卷:包括预防医学、公共卫生、医学检验、医学检验技术、药学、制药学、中药(学)、临床药学、药物制剂、医疗器械工程等专业;
  (2)医学临床类别卷:包括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西医临床医学、中医临床医学、康复治疗技术、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工程(技术)、放射医学、麻醉医学、妇幼保健医学、卫生保健等专业;
  (3)医学护理类别卷:包括护理(学)、助产、护士、涉外护士、产假护士等专业。
  3、报考卫生系统非卫生专业岗位者参加公共类事业单位岗位笔试和面试。
  4、专业知识测试成绩由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统一对外公布。
  公共类事业单位岗位面试:
  1、面试工作统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入闱人员的确定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面试入闱人员名单在网上公布,同时明确资格审查和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方式和内容以及需说明事项。
  3、递补面试人员
  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的,按岗位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依序等额递补一次。如出现无人递补或笔试合格人员未达到面试比例规定人数的情况,则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4、面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但该岗位招聘计划不再调减。对因考生临时缺考或违纪等导致实际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相等无法形成竞争情况的,面试成绩须不低于本面试考场实际有效参考人员平均分数线方可确定为体检考核对象,临时缺考或违纪的考生为无效参考人员。
  5、面试成绩由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统一对外公布。
  (三)成绩计算
  1、公共类事业单位岗位总成绩为笔试成绩(占总成绩60%)和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之和;卫生专业事业单位岗位总成绩为事业单位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30%)和卫生专业知识测试成绩(占总成绩70%)之和。
  2、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和考核
  1、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如末位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或专业知识测试高分者。
  2、体检由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考核由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市直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主要对拟聘人员道德品质、计划生育和有无其他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4、卫生类事业单位岗位因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公共类、卫生类事业单位岗位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等造成岗位空缺的,一律不予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核合格确定的拟聘人员名单,由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由市或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人事代理等相关手续。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拒聘考试、考核合格人员。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十五天未报到,经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认,作自动放弃处理。聘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一经聘用,须至少在招聘单位工作三年(含试用期)。
  六、纪律要求
  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招聘过程中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行为要坚决予以制止和纠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对应聘人员在考试过程中作弊、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鹰潭市范围内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