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国企应及早着手布局文化产业
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决定》专辟一节论述推进文化体制机制创新,提出继续推进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加快公司制、股份制改造,推动文化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这为大型国企进入文化产业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
目前,文化软实力越来越成为一个国家、一个地方最难以替代的竞争优势,文化创新日益成为价值创造的关键所在。近年来,中央政府对文化产业的发展空前重视,多次提出加快发展文化产业,推动文化产业到2020年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这意味着在未来有限的几年里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将要逐步上升至5%左右,即文化产业增加值将从现在的约1.1万亿元增加至约4.3万亿元,年均增速要达到15%,远超过GDP的增长。
这几年,随着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两者之间关系的厘清,文化产业已经展现出较为强劲的发展势头。以数字出版产业为例,据《2012—2013中国数字出版产业报告》显示:2006年我国数字出版产业总收入为213亿,2012年已接近2000亿,年均增速接近50%。毋庸置疑,在下一个五年、十年乃至更长时间里,文化产业都将成为一片值得角逐的“蓝海”。当前美国文化产业产值已经占到国内生产总值的约四分之一,成为仅次于军工行业的第二大支柱产业,而我国文化产业产值仅占国内生产总值的近3%,其中的空间和机会可想而知。
不过,目前文化产业发展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突出表现为“小、散、弱”,集约化程度还比较低,资源利用率也不高。这也是《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专门提出“推动文化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的重要原因所在。
文化产业目前存在的这些问题和该产业不少公司都是转制改企而来不无关系。转制改企而来的文化产业公司,一方面长期作为事业单位,已经习惯了较为浓厚的行政色彩,对怎么办公司在短时间里还没有完全适应;另一方面,长期作为事业单位,分属于不同的条条块块,在资金规模上也难以满足文化产业大发展的需求。
在这两方面,大型国企都有让人难以望其项背的固有优势。一方面,大多数大型国企自从上个世纪90年代国企改制以来,已经在市场这个“大海”里扑腾了二十年,不少已经成为其中的“游泳健将”,对公司经营管理可以说是门儿清了,这一点正是转制改企而来的文化产业公司极度缺乏的;另一方面,在资产规模上,大型国企家大业大,家底动辄以百亿、千亿计,这不仅是需要走资本集中道路的文化产业所极度渴求的,也是其它多数民营企业所无法比拟的。
然而,到目前为止,我国从事文化产业的大型国企,大都是先前的大型文化事业单位转制而来,即所谓的文化央企。其它大型国企中布局文化产业的还不算多,至少还没有真正提到各大型国企的战略性议题上来。
正如我们上面提到的,中央已经明确提出继续推进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加快公司制、股份制改造。这对正处于转型升级关键期的大型国企来说,实在不可谓不是一次难得的机遇。近年来,我国多数大型国企在转型升级上取得了让人瞩目的成就,但是也有一部分大型国企由于产业类型单一、产能消耗严重,污染程度较高,转型升级的效果不佳。公司部分产业可以关停,可是公司的人员怎么安排,公司的未来怎么办,成为这些大型国企当下面临的大难题。
而文化产业具有资源消耗少、环境污染小、附加价值高、发展潜力大等特点,是世界公认的“朝阳产业”,也是很多国家和地区着力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大型国企正好利用自己的上述优势弥补转制改企而来的文化产业公司囿于资金、办公司经验方面的限制,发展步伐慢,难以满足公众不断增长的文化需求的缺陷。拿出自己的经验和资金,参股甚至控股文化产业公司,既能解决自己的转型难问题,又为文化产业发展助力,何乐而不为呢?
三中全会后,各种资本正在待机而动,已经开始盯上了文化产业这块肥肉。机遇稍纵即逝,大型国企尤其是面临转型升级难的大型国企,是时候把布局文化产业摆上议事日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