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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中外企业职工的不同

2016-12-28 10:03栏目: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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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传统国企中职工的主人翁地位与欧美企业员工的情况是不一样的。

  欧美国家大企业的“三讲”

  国外欧美大公司注重持续发展,也搞“三讲”:讲经济效益、讲社会责任、讲环境资源。从质量条款ISO9000到环境条款ISO14000再到SA8000和全球协议,从这三部曲发展来看,欧美公司行为已渐入佳境。我国企业和欧美企业在人本和法制方面仍有着很大差距。如欧洲为保护汽车司机,在相关的车辆上都安装了电子设备,建立行车电子档案,以保证司机一天行使不超过9个小时,连续开车不得超过2个小时;为保护搬运工人,限定每个行李重35公斤,不得超过搬运工人的负重能力。欧洲企业对人权、对员工权益保护得非常好。

  欧美企业讲社会责任,讲可持续发展,首先它有一个制度基础——雇员制。所有员工都是企业的雇员,雇员是弱势群体,当然应该保护好他们的权益。其次,发展的程度。公司规模大,实力雄厚,一个国家的生产力发达,对社会、环境的影响力大,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就大。这两者是一个对应的关系。目前制定的企业社会责任标准还是非常基本的,可以说能者不难,难者不能。只要企业经营状况比较好,应该说是可以满足的。而对于惨淡经营、缺乏实力的企业,这些条款则是难以达到的。

  欧美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体现了相关者的利益。美国公司外部董事居多(占到3/4),董事长也由外部董事担任,体现出对社会上小股东利益的保护。当然,美国的企业制度也不是完美无缺的,安然公司等一系列财务造假丑闻的出现,也造成了人们对该制度的信任危机。但是这个问题是出在委托代理层面上,而不是在公司董事会层面,不同层面的问题要用不同的手段解决,不能混为一谈。在德国,企业有着双层架构。股东和雇员各选50%代表组成监事会,由监事会任命执行局(理事会)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由此形成的劳资共决制充分体现了对雇员的保护。它的问题是公共管制过于严格,使得产业运作的环境相对比较恶劣,造成创业环境和绩效比较差。

  改革带来冲击与希望

  我国国企职工必须适应从主人翁到雇员的角色转换。有人认为企业职工的主人翁地位是虚拟的,并没有真正落实。然而这毕竟是国家法律界定的地位,职工代表大会要开,民主评议和厂务公开要搞,要通过一系列的形式来保证主人翁的地位得以体现。国企改革后,职工都要与原来国企解除劳动合同,改变国有身份。通过核减国家净资产,根据一定的标准对职工予以补偿。企业可以减轻包袱,参与市场竞争。国企职工要适应新的企业文化,面临失业的压力,进而面临社会和环境的压力。同时,还要建立真正体现员工权益的公司治理结构。

  企业要从“经济人”到“社会人”

  国企的改革和发展要坚持三个强化。企业要做大、做强、做久。小企业可以仅仅是“经济人”,但大企业必须是“经济人”、“社会人”和“自然人”的结合。作为“经济人”,要强化共赢理念,利益相关者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共赢才是真赢,共赢才能长久;作为“社会人”要强化社会责任,“社会相亲和,人本生万利”;作为“自然人”,要强化环保意识。循环才能无穷,3R(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才能有容。

  国企的改革和发展还要培养三大能力。一是负责任的能力;二是国际化的能力;三是创造品牌的能力。

  近年首钢承担社会责任方面的规划是:主要污染物排放方面,粉尘、烟尘、二氧化硫将分别由2000年的7245吨、3955吨、14830吨下降至2163吨、1085吨、3238吨;资源消耗方面,吨钢能耗和吨钢新水耗量将分别由926.85kg和10余吨下降至650kg和5.8吨。首钢作为大型国有企业,希望和所有中国企业携起手来,共同履行中国企业的社会责任,为中国乃至整个世界的可持续发展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