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障群体的尊严即社会的尊严
2016-12-28 10:03栏目:资讯
湖南残障人士就业现状不容乐观。省两会上,代表、委员关注残障人士就业,建议“社区融合”联手支持。省政协委员史铁尔建议帮他们社区融合,支持性就业,让这个特殊群体生活工作更有尊严……
世界有灾乱、战争、疾病等,就会有残疾之人。残障人士沿街乞讨,已成为各大城市一道“独特的风景”。更多的人,则是无助、落寞地生活在某个角落。这既是个体之痛,也是社会之痛。两会代表、委员关心、关注他们,自在情理之中。至于有人“收购”残疾人幕后操控“发财”,让好心人陷入行善还是“进贡”的尴尬,则不是本文讨论的重点,暂且略去。
说起残障人士,不由得联想到最近很火的两个人。其一是《穿过大半个中国去睡你》的脑瘫诗人余秀华,有人称她为中国的艾米莉·狄金森。她从2009年开始写诗,主题多关于她的爱情、亲情、生活感悟,以及她的残疾和无法摆脱的封闭村子。其二是50岁的“坚强姐”胡凤莲,她6个月大时不慎烧伤,只能靠膝盖跪着走路。但她身残志坚,在丈夫离家出走后,辛勤劳动养育女儿,直到女儿嫁人。现在她在县城打工,即使走500米腿都会痛,她依然坚持养活自己。
脑瘫却要写诗,无腿却要走路。她们是残障人士中的超级励志典型。但这样的人,太“高大上”,绝大部分人做不到。行动难,就业难,受教育难……上天不公,让他们来到世上受尽苦难,而他们别无选择。残障群体的尊严,也就是社会的尊严,关注他们,让他们有尊严地生活,是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
政府的主导作用不可缺位。一是资金扶持,建立一定的基本生活保障机制。如截至1月25日,长沙全市共有37200名重度残障人士通过了申请审批,首批补贴资金发放1480余万元。其次是政策扶持。制定相关政策,鼓励残障人士“被就业”等。然后,就是社会组织的作用。光靠政府包打天下,做不好也做不了。代表、委员提倡的“社区融合”,实际上就是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令人痛心的是,我省残障人士就业现状不容乐观。如果每个企业、学校、社区都能尊重国家的法律,发挥爱心,给残障人士一个机会,他们无助、落寞的情况就会大大地减少。帮助残障人士,不仅仅是给他们资金,重要的是学习与工作的机会。
最后,当然是残障人士的自强自立。余秀华、胡凤莲之所以火起来,备受人们敬重,就在于她们自强不息的精神。学她们的成功不容易,但其强大的精神力量与睥睨一切的勇气,可资借鉴。每一个残障人士,只要有生活的激情与勇气,在亲人、社会及政府的大力扶助下,一定能战胜困难,获取个体的尊严与有尊严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