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爱尔光明眼科镇海门诊部3月19日有序恢复正常诊疗
2020-03-17 17:37栏目:资讯
所有人员进入门诊部必须先过预检分诊。请您响应政府的号召先佩戴好一次性口罩后进入公共区域,若您需更换口罩,请将使用后的口罩丢弃在指定的黄色医疗废弃物垃圾桶内,另所有人员须配合测体温、登记发热病史、疫区接触史、身份证信息、联系方式及居住地等信息。
2、门诊部实行预约挂号,各科患者请通过预约挂号分时段有序就诊,以缩短门诊部滞留时间。
1、电话预约:0574-81872320
2、微信预约:添加镇海门诊部客服微信进行预约
门 诊 须 知
1、所有人员进入门诊部请佩戴口罩;主动出示健康码、甬行码或甬行证(纸质);测量体温;未出示健康码、体温≧37.3°C、未佩戴口罩者不得进入门诊部。
2、预检分诊:门诊部工作人员询问患者及其陪同人员(1名患者最多1名)新冠肺炎相关流行病史,告知手卫生等相关防护要求。
3、挂号:患者或其家属持有效证件到挂号处挂号。
4、门诊诊疗:门诊医生做好防护,接诊时首先询问、核实告知有关新冠肺炎病史及防护有关内容,排除新冠肺炎可能性后进行正常诊疗(含各项检查)。诊室及检查室内一次只进入一名患者(最多1名陪同人员);患者进行眼科设备检查时请勿说话;患者候诊和诊疗时要求与接诊医师外的其他人员至少1米以上间距。
5、配药及完成就诊:按照医师诊疗到指定窗口配药,配药时请错开排队高峰,排队请保持1米以上间距;使用过的口罩请不要随意丢弃,应投入指定的黄色医疗废弃物垃圾筒内;有序离开。
以上事宜,意在最大限度降低门诊部交叉感染风险,敬请广大病友及家属理解支持!
为了让广大眼疾患者放心就诊
宁波爱尔光明眼科医院镇海门诊部
严格执行各种防护措施
1、按要求着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医用外科口罩或N95口罩、一次性橡胶手套,必要时穿隔离衣、戴护目镜或面屏;
2、加强工作环境物表消毒:1000mg/L含氯消毒液擦拭,每日2-3次;
3、按要求进行空气消毒:紫外线灯照射1-2小时/次或紫外线循环风消毒机消毒2小时/次,每日至少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