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央企红利上缴比例仍偏低
审计署日前发布的2013年一号审计公告指出,现有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缴比例仍偏低。报告透露,财政部正结合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实际,研究调整和提高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的合适途径和方式。与此同时,加大国企上交红利补充社保缺口和用于民生支出的呼声也越来越强烈。
个别央企税后利润上缴20%
自2008年开始,国企最终告别了13年不缴红利的历史,但目前上缴红利比例依然很少。据财政部发布的数据,2011年央企上缴的红利仅有757亿元,不到央企利润总和的10%。
对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缴比例仍偏低问题,审计署最新发布的公告指出,经国务院批准,从2012年起中国烟草总公司税后利润收取比例已提高至20%。财政部正结合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实际,研究调整和提高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的合适途径和方式。
以央企为例,国家对央企收益的征缴率曾在2011年做出过一次整体上调。调整前,国家对央企收益的征缴率为净利润的5%-10 %不等,这次上调的幅度为5%,分四类企业执行。第一类为烟草、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煤炭等具有资源垄断型特征的行业企业,收取比例15%;第二类为钢铁、运输、电子、贸易、施工等一般竞争性行业企业,收取比例10%;第三类为军工企业、转制科研院所等,收取比例5%;第四类为中国储备粮总公司等政策性公司,免交国有资本收益。
国企改革专家周放生昨日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指出,按目前国资委对央企的最新考核标准,至少应将等同于资本成本的这部分利润上交,并纳入财政预算,用于社保的缺口补充,“既然国家把资本交给了国企,起码要上缴资本成本的利润”。
上缴红利将更多用于民生支出
“更值得关注的问题是,国企红利上交后用到哪里去了”。中国社科院财政与贸易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杨志勇强调,目前从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可以看出,很大一部分上交的央企红利只在国有企业体系内循环,这些钱又用回到企业的投资和生产中,并没有体现收益的全民共享特点。
财政部发布的数据可看出,2012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875.07亿元,其中调入公共财政预算、用于社保等民生支出的仅50亿元,其余大部分用于央企兼并重组、产业结构调整、境外投资支出等。
审计署的公告提出,财政部正在研究进一步理顺公共财政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关系,加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调入公共财政预算用于社会保障等民生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