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将以要以法治的思维和方式做好资本市场
证监会副主席庄心一在
一是要以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为核心,推动修改完善证券法等市场基础性法律制度。庄心一指出,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绝不仅是股票发行方式的简单变化,而是事关市场运行机制和监管理念的基础性重大变革。考察不同国家和地区注册制的做法,一致的要求是,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监管者关注的是信披质量,并不对发行人及其证券进行价值判断,发行时机、价格完全由发行人和中介机构根据市场情况决定。证券法修改是注册制正式实施的前提,要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对证券法的修改工作,通过对现行证券法关于证券发行核准制的制度调整,明确厘定注册主体、注册要求以及注册程序等安排,特别是要从法律上清楚界定信披的要求和不同主体信披的职责边界,严格落实发行人的诚信责任和中介机构的把关责任。同时,要丰富和强化监管机关的执法措施和执法手段,提供完备的法律制度保障。
二是要以监管转型为重点,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效能。证监会要从过去过多的事前审批,向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转变,把工作重点切实转到加强监管执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上来。要进一步整合监管资源,完善执法体制,加强执法力量,着力打击欺诈发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
三是要以解决投资者经济利益救济难题为目标,健全多元化的纠纷解决和利益补偿机制。违法行为发生时,投资者最关切的是经济损失能不能挽回,而这恰恰是目前投资者保护的薄弱环节,也是下一步的工作重点。要进一步完善证券侵权民事赔偿司法解释,有效解决民事赔偿诉讼面临的实际问题,支持投资者通过民事诉讼维护自身权益;要积极稳妥推进行政和解试点工作,对于符合行政和解条件的特定案件,可以通过与案件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由当事人交纳和解金的方式补偿投资者;要不断提升行业调解专业化水平,推动专业化调解组织建设,推进诉调对接、仲调对接,不断拓宽证券期货市场矛盾纠纷解决渠道。
四是要以公开透明为原则,积极营造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信披是公开原则的核心内容,要以信披为中心,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立足于区分财务信息与非财务信息的不同特征,建立差异化披露要求;进一步加强首发信披与持续信披在披露事项、标准上的衔接,不断总结信披实践,有针对性完善上市公司信披规则体系。在强制信披基础上,鼓励自愿性、差异化信披。同时,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五是要以构建创新与法治的良性互动关系为手段,形成法治引领和保障改革创新、改革创新在法治轨道上进行的新常态。一方面,市场所有改革创新都必须于法有据,改革创新应当尊重法律权威、在法治轨道上进行;另一方面,立法要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主动引导和保障改革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