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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30万吨以下煤矿实行全面停产整顿

2016-12-27 17:36栏目: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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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煤矿事故频发势头,从9月26日至11月26日,我省所有煤矿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整顿,其中对年生产能力30万吨以下生产矿井实行全面停产整顿。

 

这是记者从9月29日上午召开的全省煤矿安全生产暨停产整顿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根据省安委会签发的《关于对全省煤矿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整顿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我省还将对新建、改建、扩建矿井和年生产能力30万吨以上生产矿井进行专项检查;实行边生产(建设)边整顿,在企业自查整改的基础上,按属地管理原则,由产煤市州政府或市州政府会同所属集团公司进行检查验收。对于因资源整合或质量标准化、“六大系统”建设不达标等各类原因停产的矿井,在继续停产整改的同时,也要开展检查整顿工作。

  《紧急通知》要求,此次检查整顿的内容包括,各煤矿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要求,以采掘、提升运输、通风、供电、防治水等关键环节和领导带班下井制度落实情况等为重点,全面检查各系统和安全设施、设备,以及各类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逐一排查安全隐患。对新建、改建、扩建中的矿井,还需要检查建设审批程序是否符合国家、省上有关规定,施工单位资质、施工管理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