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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值班回避加班工资涉嫌违法 可通过工会维权

2016-12-27 17:36栏目: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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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今天是中秋国庆长假的第二天,您可能正在走亲访友,但是有一部分职工必须要在工作岗位上加班。凡是劳动那么加班费怎么算,如果拿不到加班该怎么样维权?

    今年国庆中秋一共放假八天,前四天是法定放假日。这四天法定放假日安排职工加班,应该支付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倍来的加班费,而且不能以调休方式代替,后四天是休息日,单位可以安排补休而不需要支付加班费。但是如果不给补休,则应该支付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2倍的加班费。

    但是在劳动法相关规定当中,并没有值班这种说法。有一些用人单位在节假日要求职工值班,来回避加班工资的做法是不对的,应该以加班来补足待遇。在采访的过程当中,记者注意到,有部分加班的职工表示,并没有加班工资,但是也不愿意为此向领导申请,认为会影响关系。

    此外,也有单位并没有强制员工加班,但是领导说,会以加班来表示对于单位的忠诚作为考量依据。对此,记者采访了中华全国总工会保障工作部的部长邹震,他说,目前兑现加班工资这方面比往年已经有了明显的好转。不过职工如果遇到纠纷,可以通过工会组织去维权。工会也可以受到工人的委托来代表工人来向劳动部门反映情况,要求劳动部门依法查处。一旦形成诉讼的话,工会会给工人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