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房仅两年 房屋惨变水帘洞
最近,家住VC时代城市博客的王女士家里“莫名”遭遇“水灾”,墙体大面积渗水脱落,家里的木地板全部浸水泡坏。交房仅两年,王女士的温馨小家惨变“水帘洞”,而究其漏水原因,不是水管爆裂,也并非暴雨袭击,却在于厕浴间根本没有做防水工程。在谴责开发商无良、求助物业公司无果的前提下,王女士向记者自揭“家丑”,不得不认栽重新进行房屋装修,这起事故给王女士造成20000多元的经济损失。
渗漏“无药可救”?
而据王女士称,她家厕浴间漏水的情况在整个小区都普遍存在,有些可能发现比较及时,对已发生渗漏水的建设工程加固防水补漏,有些则像王女士一样因渗漏严重,导致湿渍连片、斑驳破旧,甚至对房屋结构,住房安全都带来严重隐患。而在当初验收房时,几乎大多数业主根本不能辨别房屋工程是否达到防水标准,或是在装修房屋时应该有怎样的防水意识。
事实上,据记者了解,目前我国建筑工程渗漏率多年居高不下,不少地区的渗漏率达80%以上。建筑防水是一项隐蔽性工程,虽不属建筑主体部分,但建筑渗漏已成为除建筑结构之外影响建筑质量的第二大问题。
难道说,房屋渗漏真的是“无药可救”,难以杜绝?国内著名的防水专家叶林标却称,建筑防水从技术角度来说,早已不存在什么障碍。
防水行业的秘密
那么,渗漏在技术层面早已是一个很容易解决的问题,为什么却成为了建筑业的“绝症”?小小的防水行业究竟隐藏着什么解不开的秘密,导致了防水成了堵不住的“黑洞”?
几天前,本报接到一位自称房地产装修行业的包工头师傅老王打进的热线电话,老王声称,现在很多小开发商,对精装房的工程质量毫无监管标准,一般装修工人买来材料只需要项目经理签字就能通过,在这种毫无监管的状态下,完全保障不了业主的权利。整个防水行业利润越来越薄,而竞争却越来越激烈的市场环境下,他们即使心里有一百个想把活干好的愿望,但最终的结果不是被甲方赶着工期,就是被拖欠工程款,从总包到分包再到小包,到最终干活的人那里,早已经没了油水。最为可怕的还在于打理各种关系需要的费用,能否顺利拿下工程,结清工程款,最主要的往往不是看施工质量,而是看能否“勾兑”好,能否维护好各种关系。
而据老王十余年行业经验,他所了解到防水行业的掺杂使假、以次充好是全行业的普遍现象,区别只是问题的严重程度不同。这也是导致建筑物渗漏层出不穷的根本原因。当然也有一些正规的大地产商,对防水工程质量的要求比较严格,各个环节的把控比较到位。这也是在经历了渗漏之苦,被业主维权逼得没办法之后,才开始重视防水工程的。但这些都远未形成主流。一些开发商已经开始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房屋出现渗漏问题之后,业主找开发商维权,很多开发商都被漏水问题搞得焦头烂额了,但建筑防水问题的彻底解决,还需要很长的路要走。
业主权利如何保障?
话说到此,这些“楼水水”几乎都不是购房者的责任,可到最后这笔账却要业主来买单,无论是在购房之初,验房之际,还是交房之后购房者都属于困难群体。
在这个交房之季,华西特约维权律师组,建议购房者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正当权益。第一,购房者在收房的时候一定要注意验收《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房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建筑竣工验收备案表》。并且要根据面积实测报告数据(盖测绘队公章)对照购房合同上的面积。这三书一证一表缺一不可,是相关部门率先验房的凭证。二来在房屋验房过程中,如果发现问题一定不能交费、签字。要学会取证,为日后举证(即通过录音机、数码摄像或数码照相调好日期记录证据)打好基础,特别保存好自己那份验房咨询报告。核查房屋总面积超出或减少百分之三以内的情况很普遍(多退少补,吃亏的是业主);套内面积减少、公摊面积增加的情况更多。如果是毛坯房交房,看是否屋顶漏过水,待雨过天晴后去验房是绝佳的时机。
而在面临防漏责任处理上,首先应该分清漏水的第一责任人,因质量问题出现渗漏和因装修导致渗漏都属人为造成的,补漏责任应由发展商或装修施工单位来承担;因排水管道和防漏设施老化导致渗漏则属自然现象,责任要由业主自己承担。律师建议:若是第一类,且业主入住不到三年,房屋还在保修期内,业主可以要求发展商免费维修;若是第二类,则应按施工合同找施工单位,施工单位也应有三年的保修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