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发布主体功能区规划
北京市政府9月17日发布的《北京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北京市行政辖区划分为首都功能核心区、城市功能拓展区、城市发展新区和生态涵养发展区,其中有63处禁止开发区域,禁止进行工业化城镇化开发。
该规划的基准年为2010年,主要目标年为2020年,规划范围为北京市行政辖区,国土面积16410.5平方公里。
根据规划,北京划分为首都功能核心区、城市功能拓展区、城市发展新区和生态涵养发展区。禁止开发区域呈片状分布于上述四类功能区域,总面积约3023平方公里,约占市域总面积的18.4%。禁止开发区域共分六类,包括6处世界自然文化遗产、14处自然保护区、10处风景名胜区、24处森林公园、6处地质公园和3处重要水源保护区。其中,首都功能核心区包括东城区和西城区,该区域将严控新建住宅,严格限制大型医疗商业设施新建扩建。首都功能核心区的近期发展将以小规模、渐进式为主,防止大拆大建。重点是实施中轴线风貌恢复,推进朝阳门到阜成门大街一线历代文化遗存的修复等。
规划明确,禁止开发区域是指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需要特殊保护、禁止工业化和城镇化开发的区域,是维护良好生态、保护古都风貌的重要区域。除必要的交通、保护、修复、监测及科学实验设施外,禁止任何与资源保护无关的建设,将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北京市还将进一步完善配套的地方性法规体系。同时,禁止开发区域内将建立分类保护机制,对自然保护区,界定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的范围;对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等,可划定核心区和缓冲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