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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视点:揭秘京福高铁安徽段的工程“黑幕”

2016-12-27 17:36栏目: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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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合肥9月18日电 

  (新华视点)题:一起血案引出的亿元“买标费”--揭秘京福高铁安徽段的工程“黑幕”

  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 姜刚

  近日,京福高铁安徽段一工地发生一起恶性群殴事件,造成20多人受伤,引发了社会关注。

  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对此调查发现,看上去这是两家公司人员之间的冲突纠纷,而这一群殴事件的背后,涉及国企与民企等单位的“黑幕”交易。

  所谓“中介费”,实为“买标费”

  今年9月初,一位自称在合肥至福州铁路(安徽段)打工者在论坛发帖称,中铁六局工程结算时不想付钱,导致半年多时间他们都在讨薪,而在8月底,对方组织几百名暴徒,拿着棍棒、铁管对工地民工进行打、砸、抢,现场很是血腥。

  网帖所指事件是否属实?记者日前赶往事发地--京福高铁安徽段境内的宣城市泾县。据了解,群殴双方分别为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和福建省信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的相关人员。

  据泾县公安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中铁六局有百余人参与了这一事件,福建信通公司有27人住院治疗。目前,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了中铁六局6名人员。

  中铁六局合福铁路指挥部回应称,福建信通公司负责施工11座隧道工程,目前,中铁六局已向施工方支付了足额工程款。8月27日,中铁六局方面对笔架山隧道进口等施工点进行排险复工,80多名员工在隧道进口处受到福建信通公司员工的强行阻拦,双方发生冲突。

  两家企业人员为何发生冲突?记者从宣城市铁路工作办公室了解到,为了帮助中铁六局获得全长约37公里的高铁工程,福建信通公司向有关部门支付了上亿元所谓的“中介费”。

  民企帮助国企成功中标,其前提条件是,11座隧道工程由其施工。福建信通公司一位负责人回应称,“中介费”说白了就是买工程的费用,其他企业也有这种“潜规则”。

  泾县铁路工作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中标后,建设初期双方合作还比较顺利。

  然而,随着有关部门对高铁工程的清理整顿,以及福建信通公司今年2月表示退出施工现场,“中介费”或曰“买标费”的问题浮出了水面:这是一笔难以摊销的巨额成本。

  双方成立的清场小组开始谈判,但在最终补偿问题上,特别是如何分担这笔费用分歧很大,一直未能达成协议。昔日的合作者,结果反目成仇,最终导致群殴事件的发生。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分析,如果这一隧道工程按期完成,这笔“买标费”也就摊销到成本之中,秘密也许永远不为人知。

  因为福建信通公司“中途”退场,提出“中介费”或曰“买标费”的分担问题,于是暴露了“黑幕”交易。

  违规分包:让“联合行贿”露出马脚

  记者采访了解到,2011年,铁道部下发《关于新建靖宇至松江河铁路有关问题的处理决定》《关于上报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清理情况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做好工程转包和违规分包的清理工作。

  中铁六局合福铁路指挥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对于这一隧道工程来说,中铁六局是中标主体,而主要承建方是福建信通公司。中标以后将隧道交由信通公司施工,是违规分包,属于铁道部要求纠正的问题,所以进行清理及清退。

  那么,该工程是如何中标的?中铁六局合福铁路指挥部一位负责人说,2010年2、3月份,工程中标以前,福建信通公司找到中铁六局,提出若隧道工程由他们施工,他们有“关系”中这个标。考虑到不这样做也中不了标,所以就答应与他们合作。

  这位负责人表示,2010年4月,在福建信通公司的“关系”帮助下,中铁六局顺利中标,于是“兑现”承诺:隧道工程交由福建信通公司施工。“这个标应该是通过不正当方式获取的,是违规中标。”

  由于“中途”退场,福建信通公司认为,中铁六局应该分担一部分“中介费”。该公司一位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假如说,这个工程花了1亿元“中介费”,福建信通公司完成了多少工程量,就应该摊销多少,其余部分没有摊销的,按照行业惯例,既然中铁六局与福建信通公司是“紧密的”合作者,就应该分担这一块费用。

  对此,中铁六局表示“难以接受”。该公司一位负责人说,按道理,中标是不需费用的,只要企业符合条件,就可以投标。只要企业报价合理,自然而然就中标了。而福建信通公司退场时提出的费用补偿,对于国有企业来说,是难以列支的。

  至于这笔费用的具体金额和流向,两家企业相关负责人均语焉不详。宣城市铁路工作办公室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作为工程中标的行贿成本,“中介费”或曰“买标费”是上不了台面的。据了解,福建信通公司提出让中铁六局共同承担的这笔费用上亿元。

  作为项目业主,京福铁路客运专线安徽有限责任公司是否觉察到这类问题?记者致电该公司综合部一位陈姓负责人时,他先是以不便发表意见搪塞,之后以分管领导在外地出差为由,拒绝了记者采访的请求。

  如何遏制工程腐败?

  国企要靠民企才能中标,这一现象让人匪夷所思。而现实的问题是,国企有资质却没有办法中标,想支付“好处费”也没有列支渠道,而民企有“关系”又有“红包”,两家一拍即合,形成利益共同体。然而,由此引发的工程质量问题谁来“买单”?

  安徽省社科联研究员程必定表示,国家重点工程尚且如此,其他建设工程怎么办?如果工程招标只是“走过场”,那么出现“楼倒倒”“桥塌塌”也就不足为奇了。

  程必定认为,遏制工程腐败,必须加强对路桥等领域腐败问题的整治行动,发现一例、严惩一例。在开评标过程中,邀请业内人士和群众参与,压缩人为操纵的空间。

  安徽省人社厅劳动监察执法局局长汪杰表示,招投标活动涉及诸多领域,而这些工程隶属于不同的行业主管部门,实际工作中存在多头管理、职能不清、权责不明等问题,有必要统一招投标市场的管理规则,明确监管责任,加大对主管部门的责任追究。

  专家认为,要尽快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腐败行为追根溯源,一查到底,斩断背后的利益链条。对涉嫌违法违规的企业和个人严惩不贷,以儆效尤。